十一塘高速公路工程(一期)综合管理用房厨房二次深化装修工程
一、项目概况及合同范围
1.项目名称:十一塘高速公路工程(一期)综合管理用房厨房二次深化装修工程。
2.工程地点:工程位于十一塘高速。
3.比选范围: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室内装修、水电安装等(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)。
4.工期:30日历天。
5.质量要求:一次性验收合格。
6.安全要求:合格。
二、报价人资格要求
1.报价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,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,并在人员、设备、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。
2. 项目管理人员要求:
2.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: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一名【需通过三类人员考核(项目负责人)】。
2.2项目其他人员要求:中标后配备。
3.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。
三、报价文件的递交
报价文件递交时间:2024年4 月 15日 14 时 30 分,地址: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滨海大道1350号宁波杭州湾新区海泽市政投资有限公司2楼2号会议室。
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,比选人不予受理。
四、联系方式
比选人名称:宁波杭州湾新区海泽市政投资有限公司
联系人:罗工
联系电话:13958266013
招标代理:宁波浩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
联系人:范奇挺
联系电话:13780036629